long8唯一官方网站(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long8唯一官方网站(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copy

天津推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2022-11-11 08:43:52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推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的通知

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发展中心、市调度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现采取以下支持措施积极鼓励我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一、鼓励措施

为推动我市联网联控设备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现对所有营运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天津市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给予如下支持措施:

(一)对于申请省际包车经营许可的企业

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名下所有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天津市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取得省际包车经营许可资质的时限由《天津市客运运力投放管理办法》(津道运发〔2021〕153号)的3年缩短为2年,其他需满足的条件和情形,按照《天津市客运运力投放管理办法》(津道运发〔2021〕153号)保持不变。

(二)对于已具备省际包车经营许可的企业

1、营运省际包车数量在100辆以下(不含100辆),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名下所有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天津市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2022年11月30日前已有存量的省际包车数量为基数,可取得基数10%的运力新增鼓励,运力新增有效期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

2、营运省际包车数量在100辆以上(含100辆)不足200辆(不含200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名下所有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天津市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2022年12月31日前已有存量的省际包车数量为基数,可取的基数15%的运力新增鼓励,运力新增有效期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

3、营运省际包车数量在200辆以上(含200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名下所有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天津市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2022年12月31日前已有存量的省际包车数量为基数,可取的基数20%的运力新增鼓励,运力新增有效期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

二、安全生产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要求,发生以下情况的企业不享受上述鼓励措施:

1、2021年度、2022年1—9月份企业存在未开具客运标志牌,伪造、变造客运标志牌,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线路行驶等涉及包车客运标志牌违法违规抄告分别超过3次及以上的(含3次)。

2、发生亡人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企业不享受上述鼓励措施的同时,已有营运车辆需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三、发布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天津市客运运力投放管理办法》(津道运发〔2021〕153号)并行使用。


                                                                                                                           2022年10月20日



提示

确定拨打电话0755-23088991/13378661481 吗

在线留言
*
*
*
*
*
*
*